质量保证
为了保障实验教学质量,学校及“中心”建立了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系统。
学院教务办:主要负责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规划、组织、实施与协调。
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团: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专家教授组成,对中心教学环节进行检查,对教师和技术人员的教学活动开展全面系统的督查,对教师教学效果和技术人员实验准备情况进行评议,对中心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改革方案提出建议。
学生信息员:实行学生信息员制度,学生信息员直接对学校负责,在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的组织下开展工作,负责收集教学信息,反映教风和学风,为教学督导团的检查和评估提供信息,代表学生对学校的教学工作提出建议或意见。
教学检查制度:学院多年来一直坚持进行经常性教学检查,包括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检查、开学第一周课堂教风学风检查、期中教学检查、期末考试工作检查、实习检查、实验教案检查、实验讨论记录检查、实验技术人员的出台记录、预做记录检查,毕业论文的过程检查等。检查由学院领导牵头,中心主任、副主任参加。
听课制度:为加强对教学质量的动态监督和考评,加强教学秩序管理,要求院教学督导组成员每周听课1次,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,技术人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次,并将听课情况作为考核教师的重要内容之一。
评教评学制度:学校和学院每学期都开展评教评学活动,通过网上评价、座谈会、书面调查等形式,将学生评教的结果作为教师和技术人员改进教学、教师年度考核、职称评定、岗位津贴评定的重要依据,对学生评教反馈的信息,做到校领导掌握全貌,院领导了解本单位教师情况,教师知晓本人被评结果。对学生评教结果中较差的教师由教学督导团作为重点听课对象,再次进行考查,对没有及时改进教学、教学效果差的教师采取通报批评或调离教学岗位等措施。
试讲试作制度:按照学校相关规定,对首次上岗或新开课的实验教师进行试讲、试作实验,并提交实验报告,由实验中心、相关学院、教务办共同组成考评小组,通过后方可上岗。